芜湖产业创新馆展品补贴管理办法(试行)-威尼斯人网址
芜湖产业创新馆展品补贴管理办法
(暂行)
芜湖产业创新馆(以下简称“产创馆”)由市产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管理,是展示产业创新成果的形象窗口、促进创新要素集聚和成果转化的交流平台、彰显芜湖创新实力的城市名片。产创馆集中展出全市十大战略新兴产业及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创新成果,具体展示全市相关企业及平台的重点展品及技术。原则上各参展企业需无偿提供最具代表性、先进性的产品进行展陈。但考虑到部分展品(样件)的唯一性以及参展时限较长对后续销售造成影响等因素,现制定展品补贴管理办法,对提供展品的相关企业予以适当补贴。
一、补贴原则
实行定期主动申报,入单(中心会同各县区对全市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展品征集和筛选,共同拟定展品征集清单)补贴。原则上无偿展示宣传,适当分类分项补贴。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列入展品征集清单且每年展品参展累计时间不少于半年(含半年)的企事业单位。
三、补贴费用
(一)补贴费用包括展品租赁费用、展品运输及安装调试(培训、维护)三项费用。
1.展品租赁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以展品所属分类折旧年限为标准(详见附表1),残值率为5%,采用年限平均法(展品价值*0.95/折旧年限)计算出每年展品租赁价格。
展品价值认定需企业提供同款展品市场销售发票,未正式销售的展品(含样件)需提供制作成本清单及采购原材料发票(含委托制作供应商的采购发票),再由中心委托第三方审计依据上述材料及市场询价核价结果最终确定。
2.展品运输费用。补贴对象包含全部参展企业,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次数不超过6次(含6次),补贴费用需参展企业提供运输公司出具的正式发票由中心据实拨付。
3.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费用。补贴对象包含全部参展企业,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次数不超过6次(含6次),每次不超过5人(含5人),每人按1000元标准发放,补贴费用需公司出具正式发票后由中心据实拨付。
(二)上市公司、国有企事业(含参股)单位每年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若按上述补贴办法计算出的补贴费用不足20万的将依据审计结果据实支付;其他单位则按上述补贴管理办法由中心据实补贴。
四、补贴期限
展品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每年支付上年度补贴费用,展示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发生月份进行补贴。
五、补贴程序
(一)企业申请:符合补贴范围的相关企业每年3月底前提交展品补贴书面申请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组织审核:中心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报企业相关材料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意见。
(三)确定金额:中心平台建设部依据本办法和审计结果初步测算补贴金额,报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
(四)资金拨付:中心平台建设部根据主任办公会讨论意见在年度预算项目内办理拨付手续。
六、补贴申请材料
1. 展品补贴书面申请表(详见附表2)
2. 产品市场销售发票或制作成本清单(采购发票、委托供应商采购发票)
3. 委托运输公司出具的发票
4. 展品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费用清单
5. 其他支撑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中心与确定展品的相关企业签订展示协议,明确展品种类、型号、数量、补贴期限等相关内容。
(二)中心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列入展品征集清单中的展品进行评定和征集,若在评定过程中认定展品不再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则办理启动展品退场手续,原租赁协议作废,剩余年限的租赁费用不再支付;若原有展品更新升级为最新产品,则以新展品重新签订协议,原协议作废。
(三)本办法由市产业创新中心解释,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表1:
展品所属分类的折旧年限表
序号 |
所属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1 |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
10 |
2 |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
5 |
3 |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
4 |
4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 |
备注:此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六十条制定。
附表2:
展品补贴书面申请表
申请日期: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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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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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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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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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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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1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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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1上年度展陈累计时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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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1申请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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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2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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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2上年度展陈累计时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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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2申请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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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3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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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3上年度展陈累计时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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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3申请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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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